来源:南方日报
三季度流通领域酒类抽检表明 中低档酒合格率为78%
11月2日,广东省工商局发布了2011年三季度流通领域(酒类)商品抽检情况通报,结合2010年第四季度合格率70%和2011年第二季度合格率74%的抽检情况,该局抽检了阳江、肇庆、珠海、中山四个地区的中低档酒类商品发现,本次抽检质量合格率为78%,环比增长4%。 其中,本次抽检白酒共15批次,经过检测全部合格,而葡萄酒、露酒、白兰地等洋酒等皆存在标签标注不规范、酒精度达不到明示要求、人工添加合成色素、添加糖精钠和甜蜜素等不合格情况。广东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广东酒类市场日趋规范的同时,各个酒类企业对质量方面的控制仍需进一步加强。 据了解,本次市场抽样检查了部分大型卖场和超市,也抽查了一些小型商铺、个体批发档口,基本反映了广东省部分酒类产品的质量状况。 针对本次市场抽查出现的问题,广东省工商局建议消费者在选购酒类产品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要选择大型商场或正规超市销售的包装完好、标识清楚齐全、品牌知名度高的产品。 2.要仔细留意产品标签,建议不要购买标签不完整的酒类产品。国家标准GB10344-2005《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中明确规定,在国内销售的预包装饮料酒的标签中必须注明以下方面的内容:酒名、配料表、酒精度、原汁量、净含量、制造者、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批号、生产日期(灌装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与质量等级。 3.消费者选购某类商品的不同品牌时,要认真比较观察其组成成分或配料,标注详细明确,不含食品添加剂或含有添加剂种类较少的酒类产品应为首选。同时,也不可贪图价格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