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国际啤酒网
今年6月21日,新庄街道金师傅在家属的陪同下,艰难地来到宜兴消委会投诉。诉购买无锡某啤酒厂生产的一箱啤酒到亲戚家吃晚饭,结果放在桌旁的啤酒发生爆炸,正好炸在小腿上,伤口长6—7公分,深2公分左右,当即去医院缝了14针。事后厂方来人了解情况后说,愿意出于人道主义救助,但是最多不超过600元的补偿,其中包括医疗费在内。消费者认为,受伤吃的苦不说,补偿也不如人意。
消委会经过对爆炸啤酒瓶碎片进行了还原拼装分析后,通过多方寻找到厂方代表电话,及时取得联系,并说明对此诉的意见:该啤酒瓶爆炸,通过拼装还原后分析,没有发现明显的撞击点,初步可以认定为自爆,而不能简单地说是人为造成;从碎瓶还原后看出是厂家使用了自己的专用瓶,并非“B”字瓶,且又没有标注瓶的生产日期,不符合有关使用规定;受伤的消费者还在治疗中,厂方又没有充分的理由认定是人为造成,而简单地补偿600元的处理方案是不妥的。厂方代表在电话中接受本会的分析和意见,表示请消委会转告消费者,放心治疗,厂方会给消费者一个圆满的处理意见。 6月底,消费者来电称腿伤已基本治愈,只需要再服几天消炎药即可,要求帮助调处。根据掌握的双方情况,特别是消费者行动还不是很方便,这次消委会并没有把双方召集到消委会进行调解处理,而是建议厂方代表带着真心诚意亲自上门处理,效果会更好,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下午双方都来电告知本会,该诉已妥善处理,厂方支付消费者医疗费1200元,误工费等680元,合计18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