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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省文物局获悉,茅台酒酿酒工业遗址群将申报第七批全国文物保护单位。
文物和考古专家评估茅台工业遗址群的价值,认为茅台酒酿酒工业遗址群作为国酒茅台从两汉迄今为止的最早酿造体系的实物见证,具有极高的历史研究价值和传统酿造工艺价值。
茅台酒酿酒工业遗址群位于黔北赤水河畔的仁怀市茅台镇国酒社区杨叉街,建于明代,因战乱几次被毁,清同治元年(1862年)在被毁的旧址上恢复重建,分别建有粮仓、曲药房、窖池、烤酒房等基础设施,加上后来国营茅台酒厂时期修建的各类酿酒厂房共计 10处,占地面积约20余亩,形成了一套完备的酿酒工业体系。
茅台酒酿酒技艺在2006年经国务院批准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文物部门对“成义”烧房烤酒房、“荣和”烧房干曲仓、“荣和”烧房等十余处遗址群进行系统的考察和资料整理,认为工业遗址群见证了茅台酒工业文化的辉煌发展历程,值得申报为国际级文物保护单位。茅台酒酿酒工业遗址群是清代以来民族工业从艰难前行一直到不断发展壮大创造辉煌的历史见证,也是茅台酒酿制工艺的实物载体,对茅台酒酿造工艺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具有重要的支撑作用。